①②○⑤

我说句谎话

耳机或者刘小别又作妖惹

太真实了,我觉得真的很需要存稿

刘小别最近在耳机的使用和佩戴上出现了很大的问题。一则,最近耳朵总是出现奇怪的蜂鸣,因此卢瀚文着意减少了他能够佩戴的时间;二则,卢瀚文开始列计划了。这两者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因果关系。

卢瀚文居然列了一张每日计划表,上面写着他们会晚上十点睡觉,早上七点起床。刘小别研读很多遍,之后摸了摸卢瀚文的脑袋壳,觉得他吃坏了。

卢瀚文严肃地说:“这是我成年之后尝试过的所有入睡方针里面最合适的一种。”

刘小别说:“是的,并且你成年了才不到一年。”

“但是真的很好!”

刘小别并不否认他提出的问题本身。问题就在于,没有任何人有可能执行这项计划表——只要他们还是正常的人类,并且不是小婴儿。小婴儿自然另说。

可是现在是夏休期。卢瀚文说,我觉得事情可以另说,至少现在不用比赛——比赛的时候当然大家要很晚睡觉啦!这也没有办法呀。

刘小别忽然很好奇:“其实你很不喜欢晚睡么?”这么一想,也有可能。很多次比完赛他俩在外面烧烤摊偷偷吃饭的时候,卢瀚文就在一堆签子边上打瞌睡。他这人特逗,平时看不出来,一吃饱就特别喜欢睡觉。刘小别说他这样特别小猪猪。卢瀚文则觉得他有毛病,因为刘小别居然吃完饭之后都特别精神;这简直使他们的生活习惯无法妥协。

卢瀚文说:“对!……我尤其不想看你晚睡。”他爬上来指指点点,还好他们两个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如果都站着,卢瀚文忽然攀岩就很危险;他爬上来指着刘小别的眼睛说:“黑眼圈都耷拉到这儿了。”

刘小别挤着下巴低头看他,从这个角度,感觉他的手指头并没有指着自己的眼睛,而是脸蛋子。黑眼圈垂到脸蛋子实在是有一点可怕。刘小别说,别闹了。你不看电视了?

卢瀚文很乖,爬回去,但是他的言语和行动并不相符:电视哪有你好看鸭。

客观上来说,电视肯定比刘小别要好看一些。刘小别本人就很喜欢电视里一些美丽的小姐姐和小男孩,有的时候他看到这些人之后,必须要扭过头看一眼卢瀚文,才能认清现实。

“什么叫认清现实?”卢瀚文在表情上显露出哆啦A梦震惊,——也可能哆啦A梦只会吃惊,这不重要,——“你觉得我很现实吗?现实是什么,现实不是很丑恶吗?你觉得我很丑恶!?”

刘小别觉得解释不清,反正卢瀚文在这里自找没趣,肯定是找事。“很难说耶。”他想,“可能是……你说,他们在电视里叽叽喳喳,虽然看起来很青春美丽,但是毕竟不是真的。”

卢瀚文:“我不青春美丽吗?”

刘小别说:“你当然。”

卢瀚文感到很满意。刘小别决定闭紧嘴巴;因为他发觉,卢瀚文已经适应了以前那版本的比较冷酷的自己。如果自己突然发疯,比如做出一些他认为自己不会做实际上自己做出来非常正常的事情——做一个颜狗——他就会觉得刘小别很认真。刘小别觉得自己这是对美的热爱和追求,但他居然忧心忡忡刘小别要出轨。有一次他们坐下来商讨,卢瀚文听他这么一说,嘴都拗圆了,很夸张。

他说:“你怎么能这样!!!我没有这么觉得。”

卢瀚文说,你不是也一样吗?你觉得我对什么事情都特别上心特别认真,所以我这次只是和你撒撒娇,你就又觉得我认真了。我才没觉得你不喜欢我呢。

刘小别于是又觉得自己用词方面有问题。例如,“出轨”一词,非常不好,需要斟酌,不能这么耿直——或者说,直白。

他说:“但我还是要重复,我觉得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多好。”

这话刘小别选手说出来就有些肉麻。卢瀚文每次一听,就必然觉得有点脸红,他正想疯狂摆手示意刘小别选手闭嘴的时候,刘小别居然坚持要说下去。他说:“你难道觉得自己比电视上的美丽小男孩要难看吗?”

卢瀚文冤了:“…………反正你没叫过我美丽小男孩!”

刘小别叫道:“你恶不恶心!”

话题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走到了结尾,又到了一天中午睡的时间。午睡过后,卢瀚文意识到,刘小别在厨房——他早就醒了,在做饭。他找不到拖鞋,光脚出门,意识到刘小别看到他的脚一定会生气或者说——一定会叨叨。所以他没有拐弯,把腿藏在门框后面,探出身来,看到刘小别站在灶台前面。

他问:“吃什么呢?”

刘小别很显然在炒一锅子米饭。他说:“我要把你喂困。”

这真是个新奇说法。

说实话,卢瀚文不是那个总在战队午夜聚餐的时候昏昏欲睡的小男孩了。他成年了,并且都快十九岁了。他是独当一面的大人了,不是独当一面的大人,他绝不和刘小别同居;因为同居就会被当做小孩子来照顾。而恋爱关系应当是平等的。

虽然很多时候他还是会觉得自己正在被照顾。

卢瀚文对此有点失落,不过很多时候他不得不承认,被照顾是一件令人感到愉快的事情。比如说,每次他吃完饭习惯性想要睡觉的时候,他们俩会一起出去遛弯。遛弯的时候,刘小别牵着他的手,如果天气良好,凉凉的秋风会从他们两个笼成圈的手掌之间穿过去。这很浪漫,脚下的小石子路也是浪漫的。月光,有时有月光——也相当好看。就像一张细细的纱,罩在头顶的树冠上面。这附近人很少,因此遛弯的时候,也可以自由自在地卿卿我我。卢瀚文困唧唧,但随着刘小别亲他的次数的增多,会越来越精神。如果是突然袭击,就会立刻清醒。

所以刘小别经常这样做。卢瀚文开始意见很大,因为他的耳朵太容易红了,回到家照镜子的时候,会觉得自己像个被欺负的小小可怜虫;后来渐渐也觉得还行。毕竟呢,做觉得自己很快乐的可怜虫,大约是一件十分幸福的事情。有一次卢瀚文想通了,晚上和刘小别躺在床上,忽然就没有来由地说——你可以多亲我。真的。

他们俩在被窝下面手拉着手。太纯情了,其实不应当是这样。

他们一起看着天花板,说一些莫名其妙甜丝丝的话,就能感到很开心。

其实卢瀚文有时候觉得,刘小别是一个很幸福的人,他也是。并不存在谁多幸福了一点这种奇怪的评判标准。非要评判的话,也许可以丈量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他们各自在床上占了多大的宽度上的百分比。于是有一天卢瀚文醒来就真的这么做了。在他翻身到起床找卷尺的这么一段时间里,刘小别找不到他,在做梦状态下往他这边拱了好多——只抱到了卢瀚文空唠唠的被子。于是那天他的占比是百分之百。他醒来,还被卢瀚文说:你太欺负人啦!他觉得很奇怪,卢瀚文也觉得很奇怪,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笑个不停。

也许因为世界上的所有所有都十分奇怪。

卢瀚文搞了每日计划之后,实际上唯一的变化是他们每天都会在床上聊很长时间的天。有时候没什么可聊,就会做一些别的事情,或者干脆接很长时间的吻。这把他们两个都搞得湿乎乎的,有时候就很难收场。说来很怪,人们非要买很大很大的床,再在上面相拥着醒来;这实在是难以理喻。卢瀚文无法理解,刘小别也一样。但他们都是一样的俗人。

“能认识就不错了,”刘小别安慰他,“做俗人也行。这样比较方便,还爽。”

卢瀚文觉得好吧。

fin

评论

热度(9)